1.免職:根據《中國* * *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公職人員,包括生活超負荷的幹部職工,將被免職。
2.開除公職: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幹部職工違反國家政策,包括超生,將被開除。
3.行政處分:幸存下來的幹部職工,除了撤職、開除公職外,還可能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行政處分。
4.繳納社會撫養費:二胎政策開放前超生的行為需要接受行政處罰,包括向計生部門繳納罰款。
需要註意的是,具體的處理方式可能會因單位和當地的規章制度而有所不同。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2021年8月起,取消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對超生的幹部職工不再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