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期間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即使保管是無償的,如果保管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妳去酒店消費,把車停在酒店的停車場,實際上就與酒店形成了保管合同關系。雖然這種托管是免費的,但酒店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妳的車停在酒店保安維持秩序的停車場時被偷了。它根本無法表明保管人即酒店已適當履行了保管義務。因此,酒店應對您車內的贓物承擔相應的責任,您有權向酒店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