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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的法定監護人
法律解析:意定監護是指成年人在具有完全判斷能力時,根據自己的意願事先選擇監護人,並與其簽訂意定監護協議的壹種法律制度。在他們喪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為能力後,由其確定的監護人履行對其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的監護和管理職責。意定監護與法定監護壹樣,是監護的壹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依次擔任監護人:(壹)祖父母;②兄弟姐妹;(3)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