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民法典中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
民法典中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
民間借貸必須訂立書面合同;貸款利息不得提前扣除;禁止高息放貸,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利息;自然人之間訂立的借款合同,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沒有利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其債權的實現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