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六十九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依法對公路法律、法規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條: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有管理和保護公路的責任,有權檢查和制止各種侵占、損壞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以及其他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壹條:公路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在公路、建築控制區、車輛停放地點和車輛所屬單位實施監督檢查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公路經營者、使用者以及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公路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並為其提供便利。公路監督檢查人員執行公務時應當佩戴標誌,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