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黨內法規體系是以黨章為基礎、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以中央黨內法規為主體的有機統壹整體,由各領域、各層次的黨內法規構成。根據調整對象的不同,黨內法規體系的基本框架概括為“1+4”,即在黨章下分為黨的組織法規、黨的領導法規、黨的自身建設法規和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四個部分。黨內法規建設的總體目標是,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備的黨內法規體系、高效的黨內法規實施體系、有力的黨內法規建設保障體系,黨依黨內法規管黨治黨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條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章程。黨的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黨組織和黨員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方面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