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性憲法基本上是成文憲法,柔性憲法基本上是不成文憲法。
那麽,我們先來看看剛性體質和柔性體質的異同:
剛性憲法——剛性憲法是指制定憲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於壹般法律,有特殊而嚴格的要求。無論是制定憲法、修改憲法還是解釋憲法,都必須按照壹套嚴格的法律程序進行,以體現制憲活動的神聖性。
柔性憲法——具有與壹般法相同的效力,但並不比壹般法更有效。修改不需要經過嚴格的程序,和壹般的法律修改是壹樣的。
由此可見,所謂剛性與柔性的本質區別在於憲法本身所衍生出的創制與修改方式的不同,嚴格程度的不同,法律效力的不同。
通常只有成文法符合剛性憲法的性質,而判例法即不成文憲法通常不符合剛性憲法的性質,所以剛性憲法通常是成文憲法,柔性憲法通常是不成文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