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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壹般怎麽收律師費用?
壹般按照訴訟標的額計算。物業相關收費壹般在1萬元以下,1萬元至2000元不等,超過1萬元但不足10萬元的部分按5%-6%計算;超過10萬但不足100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這種方式需要當事人先支付代理費,即使敗訴,費用也不會退還。律師事務所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可以進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的30%。這種支付方式,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都承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中介費就不交了。以上費用僅為律師代理費,仲裁產生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無論官司輸贏,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法律依據:根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當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金額或者比例。風險代理費用最高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目標金額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