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是行為規範體系。
2.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規範體系。
3.法律是受國家強制力保障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準則體系。
《立法法》第3條對此作出了規定。
憲法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