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從法律上講,訴訟程序中的債權是可以合法轉讓的。但是,考慮到我國法治的不完善和立法體系的不健全,法律沒有規定的不壹定得到法律的承認,仍然有壹些部分沒有得到立法的規範。訴訟程序中的債權不同於壹般意義上的債權,既體現了私法自治原則,又兼顧了訴訟程序法中的秩序要求。因此,訴訟程序中的債權原則上應允許轉讓,但應加以限制和規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十五條在訴訟中,壹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應當裁定終結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通知繼承人作為當事人承擔訴訟,被繼承人實施的訴訟行為對承擔訴訟的繼承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