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可分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各省、市、自治區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九條規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分為國家壹級保護動物和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其他條款規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但法律地位是相同的。
野生動物保護的類型
國家壹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大熊貓、金絲猴、長臂猿、中華鱘、雲豹、亞洲象、梅花鹿、藏羚羊、中華沙秋鴨、丹頂鶴。
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120余種,有獼猴、穿山甲、黑熊、小熊貓、馬鹿、羚羊、山兔、大松鼠、天鵝、鴛鴦等。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頒布,將這些野生動物的保護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如果任何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如捕殺或倒賣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將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