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等”與前面列出的名詞或短語之間不應有停頓,並且“等”可以用逗號與前面的單詞隔開。
3.壹般來說,只有“等。”可以用來代替“等”當列舉不勝枚舉,指人的名詞和專有名詞時。
擴展數據
“equal”和“equal”用法的比較
I。等的使用。
1.列出後制動器尾部:
(1)和樊噲夏侯嬰金強紀信等人拿著劍和盾牌走了。——《史記·項羽本紀》;
(2)再比如長江、黃河、黑龍江和珠江。
2.表示列表不完整(可重復使用):
(1)關羽和張飛不高興了。——《三國誌與諸葛亮傳》;?
②另壹個例子是購買筆、紙等。
第二,等的用法。
名單是無止境的:小說、戲劇、短篇故事、旅行紀錄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