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有哪些新規定?
新規主要有以下幾點:1、電商平臺個人等。需要登記為市場主體。《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登記市場主體。但是,除非個人出售自己的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藝品,否則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便民勞務和零星小額交易無需依法取得許可,也不需要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進行登記。2.“刷贊”行為將被禁止。《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捏造用戶評價等方式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3.快遞有約束。《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與消費者承諾或者約定的方式和期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但是,除非消費者選擇了另壹家快遞物流服務商。4.解決押金難退的問題。《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和程序,不得設置不合理的押金退還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保證金並符合退還保證金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