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成文法律雖在春秋初期制定,但並未公之於眾。到了春秋末期,成文法的開放性和透明度進壹步增強,公布成文法的活動在鄭、晉時期尤其具有代表性。公元前536年(三十年),鄭國執政之子產《刑書鑄於鼎,視為國之習慣法》(見:左公六年)。這是中國古代第壹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