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工傷後遺癥如何賠償
工傷後遺癥如何賠償
工傷後留下的後遺癥也被認為是工傷,這在法律中已有明確規定。它包括兩部分:壹是康復費用,二是病情惡化費用。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治療的費用,符合條件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購買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病情惡化費用規定》規定如下: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重新鑒定。經審查鑒定後,按照相關標準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1年後,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對復檢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照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申請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