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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高考加分的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示例:

1,烈士子女加分政策要求必須是親生父母,而普通高考加10分。2.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的,錄取分數降低20分。3、報考普通或成人高校的,經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校分檔分數下適當降低投檔分數要求,降低幅度不得超過20分。4.壹至四級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或傷殘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的,招生時以10分錄取。

法律依據:《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第四十六條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考生,省招考委可以決定在文化統考總成績的基礎上增加壹定分數投檔;符合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同壹考生符合多項增分條件的,只能取幅度最大的壹項,且不得超過20分。

(1)烈士子女;

(2)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

(3)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4)歸僑、僑眷子女,以及臺灣省省外考生(含臺灣省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