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諒解的法律效果是,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對被告人從寬處罰;符合非監禁刑適用條件的,適用非監禁刑;法定最低刑仍然過重的,可以減輕處罰;認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對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可以依法從寬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