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強奸婦女、強奸幼女;
(二)強奸婦女並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的;
(四)輪奸二人以上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傷害幼女的;
(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