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第壹百七十四條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