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職責是:
負責轄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
承辦轄區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對仲裁員和調解員進行專業培訓,管理仲裁員;
負責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指導下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
負責政策咨詢;
負責協調處理與勞動人事爭議相關的影響較大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
負責轄區勞動合同的解除和備案;
承辦轄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