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銀行是非法人組織。非法人企業又稱非法人企業,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從事營利性生產經營活動,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非法人企業主要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代表處)。非法人企業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能獨立控制和處分所管理的財產。但事業單位可以刻制印章,開設往來賬戶,單獨核算,依法納稅,也可以簽訂商業合同,擔任執行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二條商業銀行對其分支機構實行統壹核算、統壹調撥資金、分級管理的財務制度。
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在總行授權範圍內依法開展業務,其民事責任由總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