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人出租違法建築時,租賃合同無效。承租人能否主張賠償,要看實際情況。出租人雖然不能取得租金收入,但有權向承租人主張房屋使用期間的占用費。
2.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於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釋》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用費的,人民法院壹般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確定為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租違章房可以退款嗎?
出租人出租違法建築時,租賃合同無效,承租人可以要求賠償。在租用違法建築之前,對方可以要求對方退還租金並賠償相應損失,而無需告知商店這是違法的,或者他們可以要求房東全額退還費用。如果協商不好,他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房東不僅隱瞞了房屋為違章建築的事實,而且對方在簽訂合同前違約,因此對方賠償相應損失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租房時,租房者會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是通過欺詐或惡意串通強行訂立的,損害了國家的利益,並且該合同被用來掩蓋他的非法活動,則該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