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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為什麽不給地權?
土地未確認的原因有很多。建議先問問為什麽不確認。以宅基地為例,如果存在以下情況,則無法確認。

1,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中國有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如果沒有土地建造房屋,並且需要占用壹般耕地建造房屋,則可以根據相關程序提出申請並在批準後建造房屋;但如果要占用基本農田建房子,那是不可能的也是違法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不可能確認權利。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改變農村集體土地用途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中國的土地實行嚴格的用途管理制度,不能隨意改變。《土地管理法》規定,未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的,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3.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1999之後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的宅基地無法確認。因為在1999中,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通知,明確規定:“農民的房屋不得向城鎮居民出售,也不得讓城鎮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房,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房屋頒發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4、農民房或“小產權房”等違法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由於各種原因,目前,許多家庭占用的宅基地面積超過了。這種情況會區分歷史階段,然後確認權利後進行相應處理。自然,不可能在治療前確認權利。

5.如果妳已經擁有宅基地,並在集體土地上購買房屋作為住宅,則只能登記宅基地的使用權。

6、已列入城市規劃區和拆遷範圍的,當地有關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暫不列入確權登記範圍。如果馬上就要拆遷了,宅基地的確權還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就沒有確權的必要了。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註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