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合同雙方* * *向公證處申請,即簽訂民間借貸的出借人和借款人,* * *向公證處申請。民間借貸合同過程中有擔保人的,擔保人接受強制執行需要的,應當辦理公證並提供相關材料。
2.公證申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簽署公證通知書和詢問筆錄後,公證申請表等公證文件需要在公共場所填寫的,公證處工作人員將協助辦理。
3.公證員幫助雙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文件。
公證員在審查雙方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後,會幫助起草或修改完善相應的法律文書,使雙方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內容完善、具體、明確。
4.公證處應當出具公證書,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
公證處對相應的民間借貸合同進行審查,符合強制執行條件後,將按照壹定程序出具可以強制執行的公證債權文書。
5.壹旦債務人違約,在法定期限內,債權人應持合同約定證明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書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明,並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還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