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煙草許可證發放條件:規定了煙草生產、批發、零售等單位發放煙草許可證的條件,包括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安全生產措施;
2.煙草許可證的種類和編制:規定了煙草許可證的種類和編制,包括生產許可證、批發許可證、零售許可證等方面;
3.煙草許可證的申請和批準:規定了煙草許可證的申請和批準程序,包括申請人應提供的材料、批準程序和批準期限。
4.煙草許可證的管理和監督:規定了煙草許可證的管理和監督措施,包括對煙草生產、批發和零售單位的監督檢查,以及對違法行為的處理;
5.煙草許可證的變更、註銷和補領:規定了煙草許可證變更、註銷和補領的程序,包括變更、註銷和補領的條件、程序和期限。
煙草許可證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煙草生產許可證:是指國家煙草專賣局頒發給煙草生產企業的證書,用於證明企業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備必要的生產條件和安全措施,可以從事煙草生產活動;
2.煙草批發許可證:是指國家煙草專賣局頒發給煙草批發企業的證書,用於證明企業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備必要的批發條件和安全生產措施,可以從事煙草批發活動;
3.煙草零售許可證:是指國家煙草專賣局頒發給煙草零售企業的證書,用於證明企業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具備必要的零售條件和安全生產措施,可以從事煙草零售活動。
綜上所述,《煙草許可證管理辦法》是對煙草生產、批發和零售單位進行管理的重要規定,旨在保障煙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條
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和進出口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制度。沒有煙草專賣許可證,任何人不得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