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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樹國家補償標準
由妳和征地部門與選定的評估公司壹起評估價值,並根據評估價值進行補償。

壹般樹木(楊樹等。)

幼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補償350元。

建議妳咨詢相關部門,各地的補償標準可能不壹樣。

樹木補償費征地單位對征地範圍內的樹木向樹木所有者支付的經濟補償:樹木的補償標準視具體情況而定。對生長迅速的落葉喬木和生長緩慢的落葉喬木,應按喬木、常綠喬木和果樹的DBH進行補償,按DBH和喬木數量進行補償,落葉灌木按高度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對擬征收土地現狀進行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在擬征收土地所在鄉(鎮)、村、村民小組範圍內公告征收範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情況,公告時間不少於30日, 並聽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多數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聽證,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情況對方案進行修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相關費用,確保足額到位,並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個人達成協議確有困難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申請土地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