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之壹
發布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信息,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輻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恐怖信息而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