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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散布疫情謠言需要承擔什麽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故意傳播疫情者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節輕微,屬於違法行為但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構成犯罪,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予以懲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之壹

發布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信息,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輻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恐怖信息而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