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權益糾紛時,解決方式包括與經營者協商解決;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
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還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賠償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應當依法與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