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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不同於法律的特征
文學區別於歷史、哲學和藝術的基本特征。

文學和哲學領域從科學分類來看,文學屬於語言藝術,哲學屬於科學;從範圍上看,文學被納入哲學;從形式上看,文學通常通過語言和文字來體現,而哲學則通過現實社會、科學規律和意識形態等壹切物質基礎來體現。古希臘哲學家通過提問進行哲學實踐。他們提出的問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分別形成了哲學的幾個主要學科,即形而上學、邏輯學、認識論、倫理學和美學。中國的哲學分為古代哲學和現代哲學。古代哲學主要指四個階段:春秋時期的百家爭鳴、漢唐時期的儒道思想、宋代儒學的發展和近代的中西融合。現代哲學主要是指中國古代哲學的研究和西方哲學的研究。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寓言、童話等不同體裁都是重要的文學形式。文學表達內心情感,以不同的形式再現壹定時期的社會生活。作為壹個學科門類,它包括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和新聞傳播學。文學屬於人文學科之壹,在社會結構的上層與哲學、宗教、法律和政治並駕齊驅。文學是語言和文字的藝術,是壹定地區社會文化的重要表現,是美的反映。文學作品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達自己獨特的精神世界的作品。沒有這兩個獨特的特征,就沒有真正的文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