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所示:
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務)以及政府部門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工作的人員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考改革以來,每年的通過率保持在10%–15%。
從2018開始,國家司法考試將改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僅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需要通過考試,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和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顧問和法律仲裁員也需要參加並通過考試。
考試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評卷,成績由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場公布。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壹次有效。
法律考試的主觀題是壹卷。主觀題考試科目: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主觀題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和論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