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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糾紛打人要承擔什麽責任?
法律解析: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第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或傷害他人。

如果撞人造成輕傷以上,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