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於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
10年原在線檢查3次(第6年、第8年、10年),調整為2次(第6年、10年),15年原檢查調整為每半年1次;
2.對於摩托車
原來的在線檢查在10年進行了5次(從第6年到第10年每年1次),調整為在10年(第6年,第10年)和第10年後每年1次。
新措施自2022年6月10起正式實施。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自登記之日起第6年和第10年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在第10年內每兩年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檢驗標誌;超過10年的,每年檢驗1次,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檢驗標誌。
10車輛檢驗周期由1放寬後,9座及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和摩托車:
1.在註冊10年內,您只需在第6年和10年在線進行檢驗,並在第2年、第4年和第8年在線申請檢驗標誌。
2、超過10年的,每年全部在線檢查1次。
3.今年恰好是造車的第八年。無論註冊日期是哪個月,今年都不需要在線檢查。如果檢查周期在9月底之前已經到期,如果尚未檢查,則無需檢查。如果已經檢查過,則檢查它。
4.如果今年第九年的車今年已經檢驗過了,明年仍然要檢驗;如果沒有,等到明年。
5.今年已達到15的,已年檢壹次的,下次不再年檢,明年及以後每年按照初始註冊日期年檢壹次。
法律依據:
關於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化車檢服務的意見
二是改革創新服務,提高車檢的規範性和便捷性
4.優化非營運客車和摩托車檢驗制度。2022年6月10日至6月10日,非營運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除外)和摩托車自登記之日起第六年和第10年將接受安全技術檢驗,並在第10年內每兩年向公安機關申請檢驗標誌;如果超過10年,則每年檢查1次。發生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車輛造成人員傷亡依法受到處罰的,仍按原規定周期檢驗。機動車環保檢驗周期與安檢周期壹致,免檢車輛不進行環保檢驗。(公安機關負責,生態環境和市場監管部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