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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醫保報銷有什麽新政策?
法律分析:1。油田之前實施的大額門診補助政策規定,本人社保卡賬戶資金年度內用完後仍有門診需求的,費用由個人以現金方式先行墊付,並將門診醫療票據、門診處方、門診病歷、社保卡等相關材料交社保所審核,年底報銷。調整後,大額門診醫療補助由按年核算調整為按月核算,最低支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標準和報銷比例基本保持不變。最低繳費標準由600元調整為50元/月,最高繳費限額由10000元/年調整為850元/月,補貼比例繼續為85%。

2.未來,大規模門診醫療補助將由“三定”管理,即醫院、責任醫生和特殊病歷。參保人按照方便就醫的原則選擇某油田指定的壹級以上醫院作為門診大額醫療補助定點醫院後,由責任醫生就診並記入專用病歷本,發生的費用由統籌基金在醫院核算,個人自費現金支付,無需辦理報銷申報手續。但是,如果因病需要到上級醫院治療,參保人員可以選擇中心醫院和勝利醫院就醫結算,無需轉診。對油田外轉診、異地安置、長期境外就診等在油田外定點醫院就醫的,參保人員仍需先行支付現金並執行按年報銷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