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2006年4月1986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06年6月29日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NPC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壹次會議於2002年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9月28日起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
(2000年6月5438+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00年6月5438+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7號公布自2006年6月5438+10月1日起施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0998年8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號公布,自1999+10月1日起施行)。
5.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06年5月199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9月1996日起施行)。
6.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1995年3月18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5年3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5號公布,自6月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7.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1993、65438+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5號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1980二月12日NPC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1980二月12日NPC人大常委會第4號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