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閑置商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1。什麽是閑置商標?所謂閑置商標,是指尚未投入使用或雖已使用,但已不再使用的註冊商標。這包括以下兩種情況:1。註冊後從未使用過的商標;2.註冊後使用過但不再使用的商標。二、閑置商標的法律效力1。未使用但仍在有效期內或者續展註冊後仍在有效期內的註冊商標;2.因未使用,商標已過期,企業無商標進行商標續展註冊;3.企業因其他原因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註銷,但商標仍然有效且無法處置的。上述情況的閑置商標應區別對待:1。對於未使用,但仍在有效期內或續展註冊後的商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充分發揮市場管理者了解企業情況、掌握更多商標信息的優勢,為企業牽線搭橋,讓未使用的商標重新找到婆家,盤活企業商標資產,讓“死”商標“活”起來。2.對於已經過期的商標,企業沒有辦理註冊續展手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能擅自行動。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未能在此期間提出申請的,可給予六個月的寬限期。延長期限屆滿未提出申請的,該註冊商標應當予以註銷。未辦理續展註冊手續的企業商標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予以註銷,企業不再享有商標專用權,企業無權行使商標處置權。對於這類商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應直接對其進行匹配。這種“死”商標只有通過商標註冊機關並依據《商標法》才能“活”起來。3.企業因破產、關閉或者改制被註銷後,根據《民法通則》規定喪失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與企業有關的姓名權、財產權等相關權利不復存在。同樣,知識產權也應因主體的消失而進入公共領域。商標權作為知識產權的壹種,不應該繼續存在。因此,企業註銷後,註銷前未處置的商標權應視為消滅。對於這類企業被註銷的商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能再組織企業之間的轉讓活動。W4萬件閑置商標免費購買閑置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