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不允許拆除裝修,但原房主可以帶走家具、家電等可移動的裝修物品。原房主是否可以對房屋進行拆除和裝修,需要根據法院拍賣房屋時張貼的公告的具體內容來決定,或者根據拍賣須知的具體規定和對房屋現狀的確認來決定。當房屋被拍賣時,法院會要求對房屋的裝修價值進行司法鑒定。如果拍賣行的鑒定報告不包含裝修部分,原房主可以拆除裝修。需要註意的是,原房主拆除裝修時不能破壞房屋的整體結構,否則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嚴重時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拍賣行的評估報告中包含裝修部分,則原房主不得拆除裝修。
在房屋被拍賣之前,壹般需要提供房屋評估報告,評估報告中的價格壹般包含房屋的裝修費用,也就是說房屋的部分裝修所有權屬於新業主。壹般情況下,原業主不能拆除不可拆卸的裝修,原業主可以拆除空調、電視等可拆卸的裝修。具體裝修能不能拆除,主要看房屋評估報告的內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拍賣房屋不包括房屋內的可移動物品,因此法院拍賣房屋的對象僅為房地產,與房屋內的家具和裝飾無關。在不影響銷售的情況下,房子的主人可以將家具和電器搬到室內。
司法沒收。比如在刑事案件中,有壹個判決是沒收犯罪嫌疑人的所有個人財產,所有的財產意味著壹切都不能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