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代理壹般民事訴訟案件
(壹)不涉及產權關系的,實行計件收費,收費標準為3000元/件(人民幣,下同),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產權關系的,按標的額比例實行累計收費,收費標準如下:
投標金額、收費標準和費率
2萬元及800元以下
2萬元以上至654.38+萬元4%
65438+10萬元至50萬元3%
50萬元以上至654.38+0萬元2%
1萬元至500萬元1%
500萬元以上至654.38+00萬元0.5%
10萬元至5000萬元0.25%
5000萬以上由雙方協商。
以上費率可上浮30%,下調幅度不限。訴訟標的額的計算,包括反訴標的額;案件既涉及財產關系又涉及非財產關系的,按照較高者計算。
二。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代理民事訴訟案件,實行計件收費,收費標準為3000元/件,可上浮30%,下浮無限制。進入再審程序後,未代理壹審或二審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費;在壹審或二審中有代理人並收取費用的,現階段減半收取費用。
三、重大、復雜、疑難案件收費按《黑龍江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執行。
不符合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認定標準的,不得按照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收費。
第四,時間收費
經委托人同意,上述服務也可按時間收費。小時是計算的基本單位,如果小於1小時,則按1小時計算。律師事務所實施小時收費時,應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以根據律師執業年限、專業能力、社會聲譽等因素,在100元-1000元的範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小時收費標準。律師人數超過兩名的,按照其實際工作時間和收費標準分別計算收費。
五、關於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
上述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外的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根據法律服務內容、工作量、工作業績、律師可能承擔的難度、風險和責任以及律師的服務能力,與委托人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