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真心希望這個回答能回答妳的問題,給妳提供很好的幫助。我也希望在未來的日子裏,妳能壹帆風順,在生活中穩步前進,找到屬於自己的生活。“長風破浪會有壹天,只有雲帆幫助大海”,只要妳堅持不懈,妳壹定會成功。
如果妳在生活中遇到困難,不要放棄“沈舟千帆在,病樹萬木春在。”即使壹切都不順利,只要我們能走下去,我們就會成功。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不經歷苦寒何處得梅花香?
“既然上天給了人才,就讓它被錄用吧!,旋轉壹千枚銀幣,全部回來!."有時候,我們應該效仿李白的樂觀精神。現實中的無聊無法抹去我們心中活躍的跳舞念頭。即使世界艱難,我們也可以選擇穿越歌聲,手持利劍,走向世界之外的世界,尋找壹片適合自己的凈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