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疫情或者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
(壹)對傳染病疫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調查情況提出劃定疫點、疫區的建議,對汙染場所進行衛生處理,對密切接觸者在指定的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並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對疫點、疫區進行衛生處理,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並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落實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組織和指導有關單位應對傳染病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