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是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是專業科目。
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四年滾動管理,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免考1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免考兩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簡介:
1、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是指通過全國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 *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並註冊的專業技術人員。
2、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統壹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3.應急管理部或其授權機構負責起草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組織編制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考試大綱,並組織相應科目的考試;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制定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