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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拍賣的稅誰來承擔?
由買方承擔。稅費約為申報價格的10%。賣家:個人所得稅3%,房產證5年以上免稅,營業稅5.5%。買家:契稅1.5%,其他過戶稅費大概幾百。以上所有稅點均按小於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計算。支付由行為發生地管轄下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不需要法院強制執行。只有當金錢和貨物清楚時,買方才能獲得不動產。法拍房,即“法院拍賣房產”,是指被法院強制拍賣的房屋。當債務人(業主)不能履行借款合同或清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拍賣債務人名下的房屋,以拍賣所得清償債權。在這個過程中被拍賣的房子就是拍賣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個人所得稅是指: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報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的納稅年度,應當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