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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收錢嗎?
您好,快遞收錢是違法的。

壹般來說,快遞費包含了從商家到客戶的全部路程費用。但現在很多鄉鎮代收點以“快遞只送到縣城,不送到鄉鎮”為由,對已經支付快遞費的產品收取1到5元不等的“取件費”。

根據我國《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理人當面驗收。收貨人或代理人有權當面驗收。

行業律師鄭大為表示:“快遞公司有義務將快遞包裹送到收件人手中。鄉鎮快遞代收點強行收取“轉讓費”,即“取件費”,使本應由自己負責的派送費由收件人承擔,減輕或免除了自己的責任,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此舉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明顯的違法行為。”

補充:

那麽,如果遇到違規收費的快遞代收點,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對於違規收費的情況,鄭大為表示:“支付取件費時可以索要票據,同時盡可能進行錄音錄像,保留快遞公司違規收費的相關證據,並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舉報。”

因為無法創收,拿不到快遞怎麽辦?

鄭大為表示,如果因代收點撤銷導致快遞物品無法代收,消費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操作

1.如果是賣家的郵政服務,無法取件可以認為交易不完整。消費者可以要求店家改期其他快遞或者取消訂單。

2.如果快遞服務是消費者購買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快遞公司嚴格履行義務。如果快遞公司拒絕投遞,可以向當地郵局投訴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