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下:
(1)協商解決;
(2)通過調解手段,有關部門幫助解決問題;
(三)由仲裁機關仲裁解決;
(4)通過訴訟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解決爭議的途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合同雙方可以在書面合同中約定管轄法院,並可以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和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該協議不得違反分級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無效的情況如下:
1,該條款的內容違反了法律中可以導致合同無效的強制性規定;
2.違反公序良俗;
3.合同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
4、意思表示不真實;
5、惡意串通,利用合同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三。合同有效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合同有效性的要素如下:
1,科目合格。當事人應當具備訂立合同的條件,這是必要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是真實的;
3、行為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利益;
4.形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