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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債務糾紛
企業可以通過以下渠道處理債務糾紛;與債務人協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內及時清償債務;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提交起訴狀和相應的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第122條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236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第242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作出,請謹慎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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