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警察是我國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主要力量,在維護社會穩定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人民警察是危險職業之壹,公民應當尊重和熱愛人民警察。報復陷害罪的目的是報復他人,而誣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遭受刑事追究。報復陷害罪必須基於職務、濫用職權或徇私枉法,而誣告陷害罪不要求使用權力;報復陷害罪僅限於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和舉報人,而誣告陷害罪可以是任何幹部或群眾。對打擊報復或者指使他人打擊報復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舉報人及其近親屬遭受打擊報復並造成人身傷害、名譽損害或者財產損失依法請求賠償的,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