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母親是兒子遺產的合法繼承人,有繼承權。如果子女有指定繼承人的遺囑,則需要根據遺囑進行繼承。在這種情況下,只要遺囑沒有指定父母繼承,父母就沒有繼承權和份額。如果沒有遺囑,就會有法定繼承。父母就像他們的妻子和兒子壹樣,是第壹繼承人,擁有相同份額的遺產。繼承從第壹順序繼承人開始,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但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是同壹財產,妻子占有壹半財產,其余部分是丈夫的個人財產,成為遺產。如果父母在孩子死後去世。那麽,在子女沒有指定繼承人意願的前提下,父母享有繼承權和繼承份額。父母去世後,他的遺產份額可以作為遺產,並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如果父母先於子女去世,那麽在這種情況下,父母無權繼承子女的遺產。當然,在實踐中,我們還應該考慮已故配偶的財產權,在繼承財產之前必須對財產進行分析。對於已經履行基本護理義務的人,可以適當分割更多財產。壹般來說,同壹順序繼承人的份額應當相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合法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提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