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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犯法了。他沒嘗過獻血的滋味,獻血卡能判刑嗎?
獻血不是從輕處罰的條件。

在刑法中,(1)“可以從輕處罰”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刑法》第67條第3款)

(二)“減輕處罰”的情形

犯罪嫌疑人雖然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可以減輕處罰。(《刑法》第67條第3款)

(三)“免予處罰”的情形

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人,是自首。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刑法第67條第1款)

(四)“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形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刑法第17條第5款);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刑法第18條第3款);

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刑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三)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

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刑法第67條第1款);

(五)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並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刑法》第六十八條)。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