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限制本身不是目的,分權制衡的精神在於平衡。政府結構必須能夠在各部門之間進行適當的控制和平衡。使權力以公益和正義為目的有效行使管理職能,同時保持對權力的卓越控制,實現公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平衡。政治制度的平衡是分權與制衡的歸宿。
美國憲政的壹些理念值得關心中國憲政建設的人深思。第壹,憲法是無止境的,每壹代人都參與對話過程。其次,美國憲法隱含著不完全性公理,認為人可以學習,可以犯錯,個人的有限理性不可能構建壹個完美無缺陷的體系。這種思想對於提倡三綱領八項(明德、親民、止於至善、至誠、至廉、修身、治國、平天下)的中國政治制度來說是陌生的,需要我們深刻理解。此外,美國的制憲者意識到,壹個好的政治制度不可能滿足自由、平等、安全、效率等單壹價值,而只能是多種價值的綜合平衡。政治家和政治學家的智慧在於平衡各種相互沖突的價值觀,尋求社會政治資源的最優配置。第三,制憲者相信個人和人類的自主權。自治的主體根植於自主的個人,美國憲法的理論假設是個人主義。其對* * *和諧與疾病的處理,即多數統治,也是基於對人類自主性的信任。最後,憲法是政治博弈的規則,制定規則的規則更重要。深刻理解美國憲政的自發秩序,有助於我們平和而坦誠地理解美國憲政的經驗、智慧和局限,從而為中國憲政建設積累知識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