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打架鬥毆造成他人輕傷以上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屬於拘役;如果是輕傷,屬於治安行政拘留。主要區別如下:(1)法律性質和依據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據刑事訴訟法采取的強制措施,不是刑罰。治安拘留是根據治安處罰條例采取的壹種處罰方式。(2)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對象是已觸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對象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人。(3)目的和結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偵查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新的損失。刑事拘留的結果壹般轉為逮捕,刑事拘留的拘留期限可以減為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懲罰和教育違法者。治安拘留期滿,就是教育處罰的終結。(4)拘留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限為3~7日,最長不超過37日。治安拘留的拘留期限為1日以上,l5日以下。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可以分為: (壹)警告;(二)罰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銷公安機關頒發的許可證。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另申請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壹條辦理治安案件中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賭博工具、賭資、吸食、註射毒品的工具,以及本人直接用於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工具,予以沒收,並按規定處理。違反治安管理取得的財物,應當追繳並返還被侵害人;沒有侵權人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登記、公開拍賣或者處置,所得收入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