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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合同無效的法律條件是什麽?

合同無效的法定條件如下: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

2.虛假表示所訂立的合同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訂立的合同無效;(但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4.違反公序良俗訂立的合同無效;

5.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訂立的合同無效。

二、無效合同如何處理?

認定合同無效的處理方式如下:

1.歸還財產。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當事人根據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對方。因為無效合同自始無效,返還財產是將當事人的財產關系恢復到合同簽訂前的狀態。

2.賠償損失。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如果雙方都有過錯,那麽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尊重各自的責任是指承擔各自過錯責任造成的損失,即雙方按照主次責任各自承擔經濟損失份額,而不是各自承擔損失或平均分擔損失。

3.收回財產。對於違背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無效合同,如果雙方都是故意的,應當將雙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財產返還國家。如果只有壹方是故意的,那麽故意方應當將從對方取得的財物返還給對方;非故意壹方從另壹方獲得或同意獲得的財產應歸國家所有。

3.無效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麽?

無效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這是非法的。所謂違法性是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2.它沒有性能。不履行是指當事人在訂立無效合同後,不按照實際合同履行,也不承擔不履行的違約責任。

3.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無效合同違反法律規定,不受國家承認和保護。壹旦被確認無效,將具有溯及力,這樣合同自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將來也不會轉化為有效合同。